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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答辩
商标撤三答辩是指,在注册商标被他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时,商标注册人为了维持商标注册而进行的答辩行为。“撤三”是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的简称。
一、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一规定旨在鼓励商标的有效使用,避免商标资源的浪费。
二、答辩准备
· 审查撤三通知:仔细阅读撤三通知内容,了解撤三申请的具体理由和依据。
· 收集证据:根据撤三申请的理由,有针对性地收集商标使用证据,如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资料、产品包装、展览照片等。这些证据应能够证明商标注册人在过去三年内确实使用了该注册商标。
· 制定答辩策略:基于收集到的证据,制定答辩策略,明确答辩的重点和反驳点。
· 准备答辩书:撰写答辩书,清晰、明确地阐述商标的使用情况、反驳撤三申请的理由和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三、答辩流程
· 提交答辩材料:在规定的答辩期限内,答辩人需将准备好的答辩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商标局。提交方式可以是线上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具体根据商标局的要求而定。
· 商标局审查:商标局将对答辩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综合评估商标的使用情况和撤三申请的理由,作出是否维持商标注册的裁定。
· 结果通知:商标局完成审查后,将向答辩人发出结果通知。通知中将明确告知商标撤三答辩的结果,即是否维持商标注册。
四、答辩结果及后续措施
· 维持注册:如商标局裁定维持商标注册,答辩人可继续享有商标的专用权,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商标的续展、变更等手续。
· 复审申请:如答辩人对商标局的裁定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需提交新的证据或理由,以支持答辩人的主张。
· 法律诉讼:在特定情况下,答辩人还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商标争议,如提起行政诉讼等。
五、注意事项
· 时间期限:答辩人需密切关注答辩截止时间,并在有效时间内整理并提交使用证据。
· 证据真实性:提供的证据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虚假或无效。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权利,该商标将被撤销。
· 答辩策略:答辩人应制定合理的答辩策略,明确答辩的重点和反驳点,以提高答辩的成功率。



